省人大常委會召開《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》立法工作部署會
2月20日下午,省人大常委會召開《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》立法工作部署會,成立起草領導小組和起草專班,審定起草工作方案,明確任務分工,交流討論相關工作情況和立法建議,部署推進條例起草工作。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寧生出席會議并講話。
2月20日下午,省人大常委會召開《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》立法工作部署會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寧生出席會議并講話。
會議指出,這部條例是一項小切口、大民生、多意義的重要立法項目,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,將其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初次審議項目。起草專班成員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制定條例的重要意義,加強溝通協調和請示匯報,集中力量高質量完成好條例起草工作。
會議強調,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灣區建設、關于藥品監管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,切實增強做好條例起草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;要堅持科學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在開展條例起草工作中做好國家政策的立法轉化,把好地方立法質量關,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;要加強溝通協作,形成合力,切實發揮人大、政府及有關部門、專家團隊等各方面的作用,提高起草工作質量和效率,推動出臺一部標志性、示范性的大灣區立法項目,為大灣區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。
省委港澳辦,省人大法制委、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和常委會法工委,省司法廳、省衛生健康委、省藥監局相關負責同志以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專家團隊參加會議。